以英雄联盟为背景的日常向小说,聚焦平凡日子里的英雄梦,脱离紧张赛事或宏大剧情,多写角色的细碎生活,比如写职业选手退役后开网咖、普通玩家组队打路人局的点滴,或是英雄们在符文之地的日常互动,这类作品没有激烈对抗,只有对游戏的热爱、伙伴间的陪伴,让玩家在熟悉的IP里,看到普通人逐梦的温暖模样,满足平凡人对英雄梦的向往。
清晨七点的闹钟响第三遍时,林野终于把脸从枕头里抬起来,眼睛还没完全睁开,手已经习惯性地摸向床头柜上的手机,解锁屏幕,壁纸是他玩了三年的英雄——疾风剑豪亚索,屏幕一角的小说APP图标还亮着昨晚读到一半的提示。
“又熬夜看那本LOL小说了?”妈妈在厨房喊他,声音里带着点无奈,“再这么熬,上班又要迟到。”

林野含糊应着,迅速洗漱完叼着面包出门,地铁上的人潮挤得他几乎站不稳,左手抓着扶手,右手又点开了那本《峡谷日常:从辅助开始的英雄路》,书里的主角和他一样,是个普通的上班族,每天下班躲在出租屋里打排位,唯一不一样的是,主角意外获得了能和游戏里英雄对话的能力——昨天读到主角刚和锤石成为朋友,正纠结着要不要用这份“特殊”去打职业。
“要是我也能有这能力就好了。”林野小声嘀咕,旁边的大爷奇怪地看了他一眼,他赶紧把手机往怀里缩了缩。
其实这本小说没什么惊天动地的剧情,写的都是些和他差不多的人的日常:主角为了攒钱买英雄皮肤,中午只吃十块钱的盒饭;周末和网友开黑连跪,气得把键盘膜都拍歪了;遇到队友喷人,一边忍着气劝和,一边在心里把对方的ID骂了八百遍,可林野就是爱看,看着主角在出租屋的小书桌前练补刀,就像看到了去年冬天的自己——那时候他刚换工作,压力大到每天晚上都要打一局匹配才能睡着,有时候输了,就坐在床上盯着电脑屏幕上的“失败”两个字,发呆半个多小时。
有天晚上加班到十点,下雨打不到车,林野在公司楼下的便利店躲雨,又点开了小说,刚好更新的章节里,主角的奶奶来城里看他,看到他电脑上的游戏,没骂他不务正业,反而凑过来问:“这个穿蓝衣服的小人(指EZ),是不是你说的那个‘英雄’?看着挺精神的。”
主角愣了半天,然后给奶奶讲每个英雄的故事,讲亚索的风墙能挡子弹,讲金克丝的鱼骨头火箭筒有多厉害,林野看着看着,眼睛忽然有点酸,他想起自己小时候,爸爸总说“玩游戏没出息”,那时候他偷偷躲在房间里打LOL,听到爸爸回家的脚步声,手忙脚乱地关电脑,耳朵还红着,后来爸爸去世,他再也没机会跟爸爸讲,自己最喜欢的英雄是李青,那个瞎子虽然看不见,却能一脚踢开敌人,保护队友。
雨越下越大,林野索性站在便利店门口,把最新的章节看完,主角最后带着奶奶去看了一场城市争霸赛的线下赛,奶奶坐在观众席上,看到主角喜欢的选手出场,还跟着大家一起喊“加油”,结尾处写:“原来英雄不一定要站在世界赛的舞台上,能把平凡的日子过好,能让在乎的人理解自己的喜欢,就已经是胜利了。”
那天之后,林野再看那本LOL小说,心态不一样了,他不再幻想自己能获得超能力,反而开始留意日常里的“小胜利”:早上提前十分钟到公司,躲过了老板的批评;中午点的外卖送了额外的小菜;晚上开黑时,遇到个温柔的辅助,帮他挡了关键的技能,最后赢了排位。
他甚至开始学着像小说里的主角那样,把自己喜欢的英雄故事讲给别人听,有次同事聚餐,有人问他手机壁纸是谁,他没有像以前那样含糊过去,而是认真地说:“这是亚索,他是个剑客,虽然经历了很多不好的事,但一直没放弃自己的原则。”
同事们没觉得他奇怪,反而有人凑过来看:“这个英雄我也玩过,就是太难上手了。”
“我教你啊,”林野忽然笑了,“先学补刀,再练风墙,慢慢就会了。”
现在林野还是会每天看那本LOL小说,地铁上,午休时,晚上睡觉前,书里的主角还在为了职业梦努力,而他也在自己的日常里,一点点经营着自己的生活——他报了个健身班,想把熬夜熬垮的身体养回来;他开始写自己的“峡谷日记”,把每天遇到的有趣的事、赢了的对局都记下来;他还和小说作者私信聊过,作者说,写这本小说,就是想告诉那些和他一样的普通人,“喜欢LOL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,但因为喜欢而认真生活的人,都很了不起”。
昨天晚上,林野打完一局匹配,屏幕上跳出“胜利”的字样,他抬头看向窗外,楼下的便利店还亮着灯,路上有行人打着伞走过,他点开小说,看到最新的章节里,主角说:“我以前总觉得,峡谷里的英雄是另一个世界的存在,后来才发现,他们其实就在我身边——是每天给我带早餐的房东阿姨,是开黑时从不放弃的队友,是哪怕不理解也会听我讲游戏的朋友。”
林野摸着手机壁纸里的亚索,忽然觉得,自己的日常里,也藏着这样的英雄,而那本每天都看的LOL小说,就像一座小小的桥,连着他的平凡生活,和他心里那个永远热血的英雄梦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