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青春里最爱的LOL与垄头麦,迎风笑落红的热血与诗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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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段文字满溢着独属于青春的滚烫热爱,《英雄联盟》(LOL)是贯穿作者青春岁月最鲜明的情感锚点,承载着无数开黑鏖战的热血、与伙伴并肩的鲜活记忆,是青春里最耀眼的热爱注脚,而“最爱垄头麦,迎风笑落红”的诗句,恰是这份心境的温柔注脚:像初夏迎风挺立的垄头麦那样,不恋转瞬即逝的落红繁花,始终笃定守着自己心尖上的热爱,这份纯粹又执着的偏爱,成了青春里最鲜活滚烫的印记。

我到现在都记得第一次点开英雄联盟图标时的样子——初中暑假偷摸用家里的旧电脑,加载界面的进度条走得比蜗牛还慢,屏幕上蹦出来的新手教程里,寒冰射手艾希举着水晶箭站在雪地里,我握着磨掉漆的鼠标,连技能都放不利索,却盯着那个色彩鲜亮的召唤师峡谷,莫名其妙觉得心脏跳得有点快,那时候我根本想不到,这个当时在我眼里“技能好炫、英雄好多”的游戏,会成为贯穿我整个青春的、最爱的存在。

学生时代的LOL,是挤在烟雾缭绕的黑网吧里的五连坐,攒一周的早饭钱换网费,周五放学铃一响就背着书包往巷口冲,抢最靠里的五连机位置,开机第一件事就是登账号、拉房间,位置永远是提前约好的:永远冲在最前面送一血的上单,打团永远找不到人的打野,技能永远放歪的中单,补刀十分钟能漏八个的AD,还有站在AD身后狂喊“我奶住你了!”的辅助——也就是我,那时候赢了就拍桌子喊“nice”,输了就互相甩锅“你刚才为什么不上!”“你技能怎么又空了!”,吵得网管过来拍桌子提醒,转头又在选英雄界面凑在一起商量“这把玩个啥套路?”,S赛的时候更疯,一群人挤在一台电脑前面看直播,看到LPL战队夺冠的时候,整个网吧都在喊,有人举着喝了一半的冰可乐碰杯,洒得键盘上黏糊糊的也不在乎,喊到嗓子哑了,才发现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挂了眼泪。

我的青春里最爱的LOL与垄头麦,迎风笑落红的热血与诗意

后来上了大学、毕了业,曾经凑在一起五连坐的人散在了天南海北:有人去了外地工作,加班加到连周末都抽不出空;有人结了婚生了娃,朋友圈里全是孩子的日常;有人转去玩了别的游戏,列表里的头像永远是灰色的,我也换了新的电脑,键盘是带RGB灯效的机械键盘,网费再也不用攒早饭钱,却很少有机会凑齐五个人开一把完整的排位,有时候加班到深夜回家,瘫在椅子上点开客户端,好友列表里亮着的头像没几个,单排两把遇到的全是秒选亚索的路人,打团没人帮我挡技能,输了也没人跟我甩锅拌嘴,看着水晶爆炸的界面,偶尔会觉得有点索然无味。

可我从来没真正卸载过它,去年S赛EDG夺冠的那天晚上,我在出租屋里抱着电脑看直播,最后一局水晶推掉的那一刻,我对着屏幕喊到邻居过来敲门,喊完才发现,当年跟我一起在网吧碰可乐的朋友,在微信群里刷了几十条“我们是冠军!”,有人发了个定位,说“老地方,黑网吧拆了,我找了个网咖,五连座留着,速来”,我套上外套就往过冲,推开门的时候,那几个家伙已经坐在位置上了,还是当年的位置分配,还是熟悉的抢英雄环节,有人拍着桌子喊“你别抢我亚索!”,有人笑着骂“你那托儿索也好意思拿出来”,熟悉的召唤师峡谷加载出来的时候,我突然就红了眼眶。

原来我最爱的从来不是赢了游戏加的那点胜点,不是某个熟练度刷到几万的英雄,是那些在峡谷里横冲直撞的夏天,是那些跟朋友一起吵一起笑的时刻,是我整个一去不回的青春,它就像我藏在电脑里的一个时光机,只要点开那个图标,我就能瞬间回到十几岁的年纪:风女的风刚好吹起,队友的信号打在小龙坑,我们五个攥着鼠标,眼里有光,永远觉得下一把就能上王者,永远觉得未来跟召唤师峡谷的路一样,亮堂堂的。

别人问起我最爱什么游戏,我永远会说,是LOL啊,那可不是什么普通的游戏,那是我的整个青春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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